環保署為讓民眾隨身帶一杯,冷熱無顧慮,將推出具環保標章之重複使用飲料容器。
環保署於本(100)年5月1日起實施「一次用飲料杯」源頭減量政策,為提供民眾更環保之飲料容器選擇,該署已完成「重複使用飲料容器」(簡稱環保飲料杯)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草案,將以“對人體安全、對環境友善、可重複使用且易於回收”為環保飲料杯申請條件,以保護環境並保障大眾健康。
環保署表示,為有效避免民眾對飲料杯常見之環保與健康疑慮,環保飲料杯規格標準(草案)參據國家相關標準,針對冷熱飲通用及冷飲用分別訂定重金屬、雙酚A及塑化劑等溶出試驗標準,材質管制方面則要求排除使用聚氯乙烯與聚苯乙烯塑膠材質、不得檢出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有害重金屬、產品可重複使用且易於回收等規定。換言之,取得環保標章之環保飲料杯,除於生產、使用、廢棄階段降低對環境之衝擊外,亦因產品中不含前述之環境賀爾蒙等化學物質,保護消費者健康,一舉數得。
環保署指出,環保標章環保飲料杯規格標準(草案)已於本(100)年5、6月邀請環保團體、相關公會及業者舉辦2次研商公聽會,並於8月3日提報該署環境保護產品審議委員會討論通過,俟完成法制程序後,開放業界申請本產品的環保標章。該署呼籲消費者優先採用具有「可回收、低污染、省資源」三大環境效益的環保標章產品,同時也支持「一次用飲料杯」源頭減量政策、落實綠色生活,在為環境盡一分心力之同時,又可保障自己的安全與健康。認明環保標章,絕對是您力行綠色生活及消費在購買飲料杯之聰明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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